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购买住房总价3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房龄在10年(不含)以上的有购买住房总价40%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
通知公积金中心安排同时发放贷款; 7.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8.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人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 6.发放贷款:公积金中心收妥《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后发放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7.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实行差额贷款; 8.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的共同购房人限于父母及成年直系子女(申请时女性为18周岁至60周岁,全天候对外办理:5月-10月每天上午9点30分--19点30分,贷款利息随本金余额逐月递减,请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台领取公积金按月还贷告知单及时了解按月还贷的办理流程。
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9.放贷后如需申请公积金按月还贷的借款人, 七、承诺期限:七个工作日 八、咨询、投诉电话:12345 九、受理地址:会展路408号 银行名称 银行受理地址 联系电话 1 建设银行南湖支行 会展路408号 82065141 2 建设银行营业部 紫阳街208号 82032932 3 建设银行秀洲支行 中山西路860号 82713698 4 建设银行大华支行 新气象路710号 82874935 5 建设银行南湖新区支行 凌公塘路巴黎都市凯旋门商场2号楼1号商铺 82811512 6 建设银行王店支行 王店镇兴乐路279号 83250680 7 建设银行余新支行 余新镇余贤埭街168号和新路2号 83176727 8 工商银行嘉兴分行 禾兴南路399号 82116412 9 工商银行南湖支行 广益路819号 82870316 10 工商银行秀洲支行 中山东路1575号 83689817 11 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斜西街461号 82051717 12 农业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友谊路290号 82110692 83382225 13 农业银行南湖支行 景湖路336号 82058725 14 农业银行国际商务区支行 由拳路花园路交叉口 82110114 15 农行秀洲支行 东升中路1358号 82207265 16 农行中山支行 东升东路992号 82075923 17 农行城南支行 由拳路花园路309号紫御大厦底楼 83388217 18 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中山东路218号 82056188-6702 19 中国银行秀城支行 中山东路583号 82050988 20 中国银行南湖支行 望湖路778号 82319273 21 中国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山西路511号财富广场 83966280 22 禾城农村商业银行新塍支行 秀洲区新塍镇新洛东路373号 83401053 23 兴业银行凌公塘社区支行 凌公塘路巴黎都市维莱特宫5幢商铺7号 82832750 24 兴业银行城南社区支行 城南路145号 82682213 25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个人贷款中心 中山路东路565号 82083061 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嘉兴市分行 中环南路2243号 82617922 2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马厍营业所 油车港镇港西路271号 82805100 2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中山西路253号 82769808 29 交通银行嘉兴分行 中山路东路1086号 82052133 注:申请人须根据所购楼盘指定的银行办理贷款申请业务(兴业银行除外),男性为18周岁至65周岁); 9.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提供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龙卡; 2.主借人的普通借记卡; 3.房屋买卖合同; 4.首付款凭证; 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7.婚姻证明; 8.付款约定书(详见办理程序1); 9.税收缴款书; 10.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不动产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除市本级)(一个月内有效); 11.省内异地缴存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12.购房人为二代人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证明。
五、办理程序: 1.签订《付款约定书》: (1)房屋买方需带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龙卡; (2)房屋卖方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契证》及身份证,银行借记卡,《借款合同》终止, 十、办理流程图 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图